南韓將開放外國患者遠距醫療 — 2027年施行
南韓於2026年5月26日公布修正法,允許登錄醫療機構對外國患者遠距進行諮詢、診斷與處方,且包含初診患者。施行時間、適用範圍與尚未確定的事項,依保健福祉部公開資料整理。
赴韓就醫最難處理的一環,是回國之後。停留天數有限,行前諮詢時間不足,術後追蹤更缺乏正式管道。2026年5月26日,南韓政府公布了一項針對此一缺口的修正法。但公布不等於施行,這項區別在此格外重要。
外國患者現在可以線上諮詢南韓醫師嗎?
依新制度尚不可以。南韓於2026年5月26日公布《醫療海外進出及外國患者招攬支援法》修正案,為此建立法源。依保健福祉部說明,該修正法自公布後滿一年之日起施行,即2027年起。
「公布」是將已通過的法律對外公告,「施行」才是開始產生效力。南韓法制通常在兩者之間保留期間,以便訂定施行令與施行規則;保健福祉部表示正在進行相關準備。在施行之前,南韓醫療機構並無對外國患者遠距診斷或開立處方的法律途徑。
修正法實際開放哪些行為?
隸屬於外國患者招攬醫療機構的醫師、牙醫師與韓醫師,將可運用資通訊技術進行持續觀察、諮詢與衛教、診斷及處方,作為外國患者的事前與事後管理,且包含初診患者。
兩項細節最為關鍵。其一是涵蓋抵韓前與離韓後的照護;保健福祉部指出,外界長期反映在韓停留期間較短的外國患者需要行前諮詢與返國後的後續管理服務。其二是納入初診患者,這正是本制度與南韓本國患者適用規定最主要的差異。
| 南韓本國患者 | 外國患者 | |
|---|---|---|
| 依據法律 | 醫療法 | 醫療海外進出及外國患者招攬支援法 |
| 施行時間 | 2026年12月 | 2026年5月26日公布後滿一年 |
| 患者範圍 | 以複診患者為主 | 包含初診患者 |
| 機構範圍 | 以診所級為主 | 診所級或醫院級 |
保健福祉部明確說明另立專法的理由:醫療法修正後雖已對本國患者開放遠距診療,但範圍以複診患者及診所級機構為主,難以適用於外國患者,因此需要另訂規定。
是否所有醫療機構都能提供?
並非如此。僅限已登錄為外國患者招攬醫療機構者。診療及招攬海外患者的機構本即負有登錄義務,而修正法增訂管理規定:違反遠距診療的程序與方法,可能導致招攬機構登錄遭撤銷。
由於醫美療程多在診所級機構進行,上述適用範圍幾乎涵蓋所有赴韓醫美情境。修正法另訂有得建置外國患者遠距診療支援系統之規定,該系統可進行遠距診療與藥品處方,並得委託專門機構營運,實際運作方式將由下位法令訂定。
對正在規劃赴韓就醫的人有何影響?
2027年起,行前諮詢與返國後追蹤將由施術醫療機構在法律框架下提供,而非缺乏法規地位的私下聯繫。在此之前現況不變,且具體作業細節仍在訂定中。
同一次修正另有兩項針對產業而非患者的調整:醫療海外進出的申報義務對象,由醫療機構開設者擴大至非營利法人及商法上的公司(含醫院經營支援公司);保健福祉部並取得每年實施實態調查的法源。
常見問題
- 外國患者現在可以合法接受南韓的遠距醫療嗎?
- 依新制度尚不可以。相關修正法於2026年5月26日公布,依保健福祉部說明,自公布後滿一年之日起施行。
- 赴韓前可以先線上諮詢嗎?
- 修正法即以此為目的。施行後,運用資通訊技術的事前與事後管理將獲允許,且包含初診患者。
- 返國後南韓醫師可以遠距開藥嗎?
- 修正法將診斷及處方列入允許的遠距行為,並規定可建置得進行處方的支援系統。詳細程序尚待訂定。
- 任何一家南韓診所都能做嗎?
- 不能。限於外國患者招攬醫療機構所屬的醫師、牙醫師與韓醫師,在診所級或醫院級醫療機構進行。違反程序可能導致登錄遭撤銷。
- 這與南韓本國患者的遠距診療有何不同?
- 本國患者依醫療法,2026年12月施行,以複診患者及診所級機構為主;外國患者依另一部法律,並包含初診患者。
來源
- “외국인환자도 온라인으로 진료받는다” 비대면 진료로 더 가까워진 K-의료 — 보건복지부 (保健福祉部), 2026-05-26 (查閱日期 2026-08-22)
- 2025년 외국인 환자 유치 200만 돌파 아시아 의료관광 ‘중심국가’ 도약 — 보건복지부 (保健福祉部), 2026-04-24 (查閱日期 2026-08-22)